2021年3月3日,貴州省能源局發(fā)布了《關于下達貴州省2021年第一批風電項目開展前期工作計劃的通知》,計劃裝機規(guī)模為5.77GW,其中提出在配置一定比例儲能、經濟可行情況下加快項目建設,儲能設施具體配置比例根據電網調度需要、項目年可利用小時數和建設時序而定。要求項目單位提供不拖欠儲能設施配置比例等書面承諾。
關于下達貴州省2021年第一批風電項目開展前期工作計劃的通知
各市(州)能源主管部門,貴州電網有限責任公司、貴州萬峰電力有限公司,各風電開發(fā)企業(yè):
為發(fā)展壯大新能源產業(yè),落實國家“碳達峰、碳中和”工作,完成國家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推進風電高質量發(fā)展,我局組織各市(州)上報2021年風電項目前期工作計劃。結合項目送出消納能力、建設選址、項目單位投資能力等進行核實評估,對各市(州)上報項目進行優(yōu)選,制定了我省2021年風電項目開展前期工作計劃,根據項目成熟程度計劃分批下達,第一批計劃裝機規(guī)模為577萬千瓦。
請各項目單位據此開展項目有關前期工作,落實建設條件,在配置一定比例儲能、經濟可行情況下加快項目建設,儲能設施具體配置比例根據電網調度需要、項目年可利用小時數和建設時序而定。項目申請核準時,項目單位需提供不占用生態(tài)紅線、基本農田、自然保護地等有關文件,不拖欠農民工工資及儲能設施配置比例、投產時間等書面承諾。
2021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