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國電力企業(yè)聯(lián)合會(中電聯(lián))完成了《新能源參與電力市場相關問題研究報告》,就當下新能源參與電力市場的問題、發(fā)展情況、挑戰(zhàn)以及相關政策建議和解決路徑等給出了分析。
根據報告,新能源參與市場的類型主要包括電力市場、綠電市場、綠證市場、碳市場以及綜合能源服務等。交易方式則根據新能源占比不同分為“保量報價”與“保障性消納+市場化交易”。從市場參與程度來看,2021年新能源總體參與市場的比例為30%左右,各省新能源參與市場交易的程度不同,市場化上網電量比例在15%-65%不等。
報告指出,新能源參與市場面臨的主要問題之一是新能源參與市場電價水平偏低,不利于行業(yè)健康可持續(xù)發(fā)展。在新能源高占比的地區(qū),新能源參與電力市場后的價格普遍走低,加之輔助服務分攤、系統(tǒng)偏差考核等因素,新能源在市場中面臨價格震蕩、曲線波動、偏差考核、政策影響等多重風險。
同時,也包括新能源綠色價值沒有充分體現、靈活性調節(jié)價值沒有合理傳導等問題。當前反映新能源綠色價值的配套政策相對滯后,綠色電力配額制尚未真正落地落實,綠證自愿認購的激勵機制不足,綠色電力消費環(huán)境溢價的效用未體現,綠色電力消費證明缺乏唯一性,不利于能源綠色轉型以及“雙碳”目標的實現。
參考國外新能源參與電力市場情況來看,報告提出了完善體現新能源綠色價值的政策體系、建立適應新能源特性的市場機制、建立支撐新能源發(fā)展的引導機制和手段等幾點建議,并分別給出了一定的解決方向。
報告認為,要盡快建立和完善體現新能源綠色價值的政策體系,優(yōu)化完善符合新能源特點的電力市場體制機制,并提出了具體的發(fā)展路徑。即:
第一階段(當前到2025年),建議采用“保障性消納+市場交易”的模式,加快建設“配額制+綠證”政策體系,引導用戶逐步參與綠色電力消費。
第二階段(2025年-2030年),建議全面實施“強制配額制+綠證”制度,以強制配額制+綠證制度作為新能源平等參與市場的前提條件,同時,盡快建立“電-碳-證”市場協(xié)同機制。
第三階段(2030年以后),新能源全面參與電力市場交易,形成“市場+綠證”的正常運轉機制,全社會共同承擔新能源消納責任。
在具體發(fā)展路徑上,建議在過渡期采用“市場交易+溢價補貼”模式,盡快建立“強制配額制+綠證交易”制度,并同步探索“電-證-碳”機制銜接。
此外,報告建議優(yōu)化新能源市場交易和合約調整機制、建立政府授權的中長期差價合約機制、完善新能源參與跨省跨區(qū)交易機制、建立集中式新能源聯(lián)營參與市場的機制、發(fā)揮市場配置資源的作用、改進新能源功率預測機制等等。
來源:光伏們